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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高空抛物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5:22 发布者:

彭桥校区居民住户:

  近日来接到业主投诉楼上有人往楼下扔烟头、烟灰、矿泉水瓶、残羹剩饭还有纸巾、玩具等垃圾杂物,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严重危害了楼下业主和行人的人身安全,并且会给自己、家人和左右邻里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高空抛物是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在此温馨提醒您:

一、共建和谐家园,反对不道德行为,共同制止恶意影响邻里生活的高空抛物事件发生,邻里共同监督;

二、请教育并监督好家中小孩,不要随手将玩具、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等物品往楼下扔,应正面引导文明生活。

三、请勿在窗外悬挂花篮、晾晒物品及堆放杂物等;

四、请勿随意高空丢弃烟头、火柴等易燃物品,以免发生火灾;

五、请广大业户提醒家中老人,勿将剩饭菜、动物排便、洗碗水、卫生纸、果皮、瓜子壳等生活垃圾径直从阳台或窗户丢下,避免破坏园区美好环境,甚至误伤邻居路人

六、在装修的单元,一定要注意施工,避免装修垃圾或者装修材料飞溅掉落到楼下砸到他人。

 

 

  彭桥校区管委会  保卫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