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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放假前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4日 15:08 发布者:

关于做好放假前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综治责任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放假前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1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放假前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暑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1、学校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全部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计划财务处、党委(院长)办公室、人事处、图书馆、教务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配有实验室的学院、后勤保障处、学工处、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各学院等相关单位要重点排查所管辖的财务室、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图书资料室、教室、实验室、危化品储存室、配电房、食堂、校内经营店面、教工住宅、学生宿舍、瑶湖迎宾馆、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等重点场所和要害部位,各单位对所管辖的暑假期间停用的各类场所和设施设备要落实具体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逐一检查和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向校综治办书面报告并作出说明。

    2、学校由保卫处牵头成立检查组,放假前对学校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排查与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综治暨安全稳定工作考评内容。

    二、认真开展放假前及暑期学生安全警示教育工作

    1、学工处要认真组织召开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放假前和暑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重点部署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防非法传销、防邪教、防暴恐、防诈骗、防“黄、赌、赌”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各学院要按照学工处的统一部署,在放假前和暑期认真组织开展包括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开辟安全教育宣传栏、利用班级QQ群与微信群开展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持续教育和提醒学生暑假期间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

    三、切实加强暑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每天24小时值班和校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学校行政片、保卫片、后勤片、网络片等要做好值班安排,确保各片每天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随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现情况必须及时向值班校领导报告。

    2、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重点场所、要害部位的治安巡逻,严格门卫查验登记制度,严防不法分子、精神病患者、社会闲散人员和来历不明人员及其车辆进入校园,严格盘查带出校门和公共楼宇大门的可疑物品,严防发生校园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案件和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事件,发现情况必须立即向保卫处值班领导和值班校领导报告,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3、学工处、各学院要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密切掌握他们暑假期间的活动情况,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确保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4、基建处、后勤保障处要加强对暑期建筑工程、维修工程的施工安全教育和管理,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后勤保障处要加强对暑期食堂饮食卫生、防火安全的监管,坚决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

    6、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各学院要加强对暑期教师使用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实行暑假前申报审批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必须服从楼宇保安员的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和失窃案件。

    7、招生就业处、保卫处要加强对招生录取现场及其周边场所的安全巡查和管理,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安全保卫制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安全有序。

                               

                                                       校综治办

                                                    2018年7月3日

  关于做好放假前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