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正文>
联系我们
电话: 0791-88320965
          0791-88373081
邮箱:gwh@nit.edu.cn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59号
邮编:330029
彭桥校区物业管理项目总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1日 11:14 发布者:

彭桥校区物业管理项目总值班制度

一、适用范围

 彭桥校区物业服务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

值班规定

(一)总值班的要求

1、总值班规定的值班日期指法定节假日值班、周末值班、夜间值班(应急值班)。

2、总值班期间应处理的工作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各类事项处理、处理突发事件和预防突发事件(火灾、治安事件等)的发生。

(二)值班管理规定

1、项目全体人员应严格落实总值班制度。各项目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总值班服务时间、服务范围、服务热线,服务时间对应的服务热线号码。

2、项目部每月应编制总值班安排表,明确总值班责任人,值班人员由各项目办公室统一排班。正常工作日现场值班责任人为项目负责人,法定节假日总值班责任人、周末总值班责任人应为项目副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夜间值班责任人(含应急值班)应为项目管理人员或条线班组长(含)以上人员,24小时有服务对象的项目或值班期间采取联合值班的项目,应明确值班总领班。

3、项目全体人员应熟知总值班电话、值班地点和应急事项报告规定,值班期间应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24小时有服务对象的值班项目,现场值班时间结束以后,应将服务热线转至值班负责人(含电话值班)处理所有热线信息,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视情况上报处理。

4、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总值班制度,总值班期间应准时到岗到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脱离岗位,值班期间不得饮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不得约请外来人员到岗,不得用值班电话聊天。24小时有服务对象的项目值班期间如采用电话总值班形式的,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处理电话反馈的各类信息。值班期间如因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事故、财产等损失,将对照公司相关规定对其从严处理,并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5、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履行请假手续并经项目或单位负责人同意,提前做好人员调配,逾时值班或不值班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值班人员接报信息后,应按轻重缓急,及时解决或通知相关人员妥善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未能处理或不能确定的问题、超过当职权限的问题,值班人员应向项目经理/主管、单位负责人汇报与请示。

7、值班人员应不断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业务学习,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现场协调能力。值班期间应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如有突发、异常情况发生,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做好记录、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视现场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主管、单位负责人汇报与请示,并确保重要信息上传下达。

8、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加强区域内巡视,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提高警惕,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各项目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当值人员及各岗位的值班情况。

9、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按规定时间交接班,重要事情必须向交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值班结束离开时应锁门关灯关水,做到人离灯灭,若发生因值班人员工作疏忽导致的偷盗等事件,由值班人员负责。 

10、遇特殊情况(如台风暴雨、突发事件、治安事件、新生开学、重大节假日安全保障),须加强值班力量,以确保特殊情况期间工作正常开展。

(三)24小时值班地点及电话 

彭桥校区科技馆2号实验楼C105办公室(教学楼正对面),24小时值班电话,88332509。

 

 

南昌工程学院彭桥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