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栋架空层停车棚停止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32 发布者:
根据南昌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内容,彭桥校区居民区7栋架空层停车位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经大科园(彭桥校区服务中心)与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多次研判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 在彭桥校区四栋南面、停车场以西位置新建电动车停车棚。
现将对居民区7栋架空层电动车、杂物进行清理,搬迁、停放时间于2024年4月30日完成。请于大家2024年4月30日前及时将堆放在7栋架空层的个人物品整理收回。过期无人清理的杂物物业将按无人认领处理,不承担任何保管丢失责任。
新建充电停车棚由大科园(彭桥校区服务中心)、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根据工作职责协同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具体的巡逻、检查和管理。
彭桥校区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2日